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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就《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6-10-31作者:本报记者来源:农民日报点击:
加强规划引领推动兽医卫生事业取得新突破
——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就《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答记者问
10月20日,农业部发布《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记者就此专访了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于康震表示,作为国家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在充分征求国家有关部委、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出台《规划》,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清晰描绘了“十三五”时期兽医事业发展的新蓝图,对于更好地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农业部出台《规划》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于康震:兽医工作在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等国际组织都提出“兽医工作是一种全球公共产品”,强调负责任的政府应向全社会提供有效的兽医公共服务。
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兽医工作。“十二五”时期,农业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大力气推进兽医事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兽医卫生工作处于新的发展环境,必须一手积极应对风险挑战,一手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动权。所以,农业部决定加强规划引领,利用《规划》进一步统一思想,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谋划破解发展难题。统筹资源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防范控制体系、功能完备的兽医卫生监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协同促进的有效管理格局,努力促进兽医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兽医卫生事业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记者:如何把握《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于康震:在指导思想部分,《规划》重点强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主线,加快形成更加成熟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的机构队伍、更加完善的财政保障机制,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高效地管理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
在基本原则方面,《规划》以实际工作和未来发展为导向,实化工作要求,明确提出了“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把全面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控制能力作为主攻方向,有效控制、高效管理动物疫病风险和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卫生风险。二是坚持把全面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形成公共机构与管理服务对象共同促进兽医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机制。三是坚持把全面提升兽医体系效能作为核心任务,提高兽医工作科学决策能力、技术支撑能力、监督执法能力和服务生产能力。四是坚持把全面促进产业发展作为关键举措,提高兽药产业和屠宰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五是坚持把全面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作为重要抓手,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和以生产经营者为责任主体的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在发展目标方面,《规划》分别从疫病防治、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这两项核心任务,兽药、屠宰这两个相关产业入手,提出了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既确保与《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中长期规划》)相协调,又在产业发展上提出了结构调整的方向要求。
记者:《规划》明确,要继续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请问这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于康震:2005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我国兽医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兽医管理机构得到健全,兽医人才队伍得到充实,兽医财政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兽医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散、线断、网破”的不利局面从根本上得到了扭转。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兽医工作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兽医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继续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协调处理不同部门、体系、层次之间以及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所以《规划》将这部分内容列为一项重点任务。
针对兽医工作体系,《规划》明确要求稳定和发展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兽医药品监察、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等机构队伍,突出强调要建立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机制,确立优先发展事项和重点建设任务。加强兽医机构核心能力建设,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财力物力资源。针对兽医机构,强调省市县三级重点理顺监督执法与技术支撑机构之间的关系,乡镇一级重点统筹基层监督执法力量、防疫监管力量和兽医服务力量,形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与动物检疫、动物监督执法相互支持,兽医公共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针对兽医队伍建设,明确提出持续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扩大和充实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队伍。完善执业兽医准入制度,严格兽医执业条件要求。为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养殖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其他市场主体成立动物防疫服务队、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机构,规范整合村级防疫员资源,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诊疗、用药等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
记者:《规划》在重点任务中强调要加强兽医卫生法治建设,有何考虑?
于康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强调加强兽医卫生法治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兽医卫生事业发展现实需要。因此,《规划》对加快完善兽医卫生法规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增强法制观念等方面工作作出了务实安排。要求立足现状、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加快兽医人员管理立法,开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健全法律法规配套标准,完善技术规程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行基层综合执法,全面履行畜牧兽医部门法定职责。推动构建基层综合执法体系,重点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依托,整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动物防疫检疫、种畜禽、饲料、兽药、畜禽屠宰、生鲜乳、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动物诊疗机构和兽医从业人员监督执法等职责,逐步实现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