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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接受央媒采访
发布时间:2016-01-14作者:来源:商务部网站点击:
在扶贫方面,提出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加快改善边境地区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因人因地施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使边境地区各族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在保障方面,提出对于在沿边重点地区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且无不良记录的工作人员,所在省级政府可探索在其退休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加大对边境地区居民基本社保体系的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边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政府代缴参保费用;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按规定将边境地区城镇贫困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在教育医疗方面,提出以边境中心城市、边境口岸、交通沿线城镇为重点,加大对边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口支援力度;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实施12年免费教育政策;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选派教师驻边支教,支持当地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力度,支持边境城市与国际知名院校开展合作办学。
在公共产品服务方面,提出加快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提高信息网络覆盖水平;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信息化建设,为当地居民提供医疗、交通、治安、就业、维权、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信息;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沿边重点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着力增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化产品供给。
在执法安全方面,提出在省(区)、市(州、盟)、县(旗)三级设立国际执法安全合作部门,建立边境地区国际执法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大边境地区国际执法合作投入,支持边境地区公安机关与周边国家地方警务、边检(移民)、禁毒、边防等执法部门建立对口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在禁毒禁赌以及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非法出入境、拐卖人口、走私等方面的边境执法合作,共同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加强文化执法合作,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打击非法文化产品流入和非法传教,构筑边疆地区文化安全屏障。
这些政策措施都是为了提升沿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使改革开放成果更好惠及沿边各族人民。
问:《意见》在促进与周边国家投资贸易和人员往来便利化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促进投资贸易和人员往来便利化,是加快沿边开发开放的重要内容。总体上,我们可以概括为“一个简放”、“四个便利”: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取消下放涉及沿边国家级口岸通关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核批程序,减少审核环节。加快推进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加大沿边口岸开放力度,简化口岸开放和升格的申报、审批、验收程序以及口岸临时开放的审批手续,简化沿边道路、桥梁建设等审批程序,推进边境口岸的对等设立和扩大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高效便民。
二是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支持具备条件的沿边重点地区借鉴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沿边重点地区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鼓励沿边重点地区与东部沿海城市建立对口联系机制,交流借鉴开放经验,探索符合沿边实际的开发开放模式。
三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创新口岸监管模式,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等方式将口岸通关现场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后移。优化查验机制,进一步提高非侵入、非干扰式检查检验的比例。实施分类管理,拓宽企业集中申报、提前申报的范围。在沿边重点地区有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服务改革。推进沿边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监管信息同步传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执法机构的机制化合作,推进跨境共同监管设施的建设与共享,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和协调。
四是推进人员往来便利化。下放赴周边国家因公出国(境)审批权限,允许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自行审批副厅级及以下人员因公赴毗邻国家(地区)执行任务。在符合条件的沿边国家级口岸实施外国人口岸签证政策。加强与毗邻国家协商合作,推动允许两国边境居民持双方认可的有效证件依法在两国边境许可的范围内自由通行,对常驻沿边市(州、盟)从事商贸活动的非边境地区居民实行与边境居民相同的出入境政策。探索联合监管,推广旅客在同一地点办理出入境手续的“一地两检”查验模式。提高对外宣介相关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促进运输便利化。加强与周边国家协商合作,加快签署中缅双边汽车运输协定以及中朝双边汽车运输协定议定书,修订已有双边汽车运输协定。推进跨境运输车辆牌证互认,为从事跨境运输的车辆办理出入境手续和通行提供便利和保障。授予沿边省(区)及边境城市自驾车出入境旅游审批权限,积极推动签署双边出入境自驾车(八座以下)管理的有关协定,方便自驾车出入境。
问:贸易是对外开放的传统领域,请问在这个传统的领域,《意见》又提出了哪些新的举措?
答:贸易是沿边开发开放的传统领域,也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历程。我国自1996年以来先后出台边境小额贸易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边民互市商品免税等政策,大力推动了边小贸易和边民互市的发展。但就目前总体情况看,边境贸易结构不合理的弊端已经日益凸显,现有政策也难以适应边贸转型升级的需要。为此,《意见》强调要“调整贸易结构,大力推进贸易方式转变”,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有序发展边境贸易,完善边贸政策,支持边境小额贸易向综合性多元化贸易转变,探索发展离岸贸易。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展加工贸易,扩大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出口,创建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开展加工贸易涉及配额及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资源类商品,在配额分配和有关许可证办理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棉花、果蔬、橡胶等加工贸易发展,对以边贸方式进口、符合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资源性商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发挥地缘优势,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