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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5-12-02作者: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点击:
本网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就农垦改革发展有关问题采访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记者: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此次中央出台这个《意见》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韩长赋:农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承担国家使命而建立的。从本质上看,农垦是以国有土地为依托、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具有经济性、社会性和区域性为一体特征的国有企业。历史上农垦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援国家建设、维护边疆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作为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农垦已经具备了承担更加重要历史使命的基础和条件。但农垦还存在经营机制不够灵活、社会负担依然沉重、政策体系仍不健全等问题,迫切需要从中央层面对农垦改革发展进行顶层设计。
这个《意见》,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明确农垦战略地位、改革方向和发展措施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垦事业特别是对新时期农垦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充分表明了新形势下全面深化农垦改革对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农垦改革的成败不仅关系到国有农业企业改革成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发展,也关系到我们能不能打造一支力量与国际跨国公司进行抗衡、取得竞争优势,更是关系到能否掌握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主动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大事。可以说,农垦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地位不可或缺、作用不可替代,新时期农垦事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记者:这次农垦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向是什么?
韩长赋:农垦改革兼具国有企业和农业农村改革的双重特性,必须按照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原则稳步推进,具体来说就是“坚持一个方向,把握两个重点,守住三条底线,明确四个定位”。
坚持一个方向,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农垦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通过改革把农垦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把握两个重点,就是在发展上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在改革上要以推进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改革为主线。
守住三条底线,就是要始终坚持以农为本,着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严防国有资源资产流失,决不能把国有经济改没了、把农业改弱了、把规模改小了。
明确四个定位,就是要努力把农垦建设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国家队、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农业对外合作的排头兵、安边固疆的稳定器。
记者:《意见》中专门阐述了新时期农垦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请问您如何评价农垦的战略定位?
韩长赋:《意见》明确指出,农垦是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新形势下还将承担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对于农垦的战略定位,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理解:
一是农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农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承担国家使命而建立的。多年来,农垦在历史的不同阶段都出色履行了历史使命、完成了战略任务,成为国家在农业战线上的中流砥柱。经过60多年的艰苦奋斗、艰难创业,农垦为引领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做出了突出贡献。与此同时,农垦还在应急物资供应、安置复员转业官兵、知识青年、归难侨、水库和重大工程移民等方面承担着国家责任,在稳疆固边、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是农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优势。组织化程度高。农垦土地属于国有资产,不同于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国有农场作为双层经营体制的资产经营主体,通过对国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发包,可以确保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国有农场通过市场和行政相结合的机制,实现了生产经营活动的统分有机结合。规模化特征突出。在土地使用权配置方式上,国有农场既讲公平又讲效率,采取市场机制推进土地向种田能手相对集中,着力提高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据测算,全国农垦种植业从业人员人均经营耕地约2公顷,远远高于农村的平均水平。同时,国有农场普遍实行统一种植规划、统一供种、统一采购农资、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机械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构建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组织化服务。农业产业体系健全。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垦培育出以粮食、棉花、天然橡胶、糖业、奶业、种业等为主的一批优势产业,其经营规模、质量效益、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都处于全国前列,在若干重点产业领域基本形成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的发展格局。特别是农垦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在竞争中快速崛起,已有3家垦区集团年营业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同时,农垦农业国际合作走在全国前列,许多垦区正在构建内外相连、产销衔接、优势互补的一体化产业格局。农业科技创新水平较高。2014年,农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农田有效灌溉率、病虫害统防统治比率达到87%、63%和75%,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12和30个百分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控能力强,农垦全程可追溯企业达293个,589个企业实现了生产过程有记录,种植业产品可追溯规模达到605万亩,可追溯农产品产量总计达到231万吨。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年辐射带动农村集体土地面积约1.4亿亩,为周边农村培训各类人员200万人次以上,供应粮食作物种子约占全国的28.5%,其中苏、皖、豫等省占40%以上。
三是新时期农垦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是由国有农业经济、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家庭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组成的,是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农业农村经济在长期改革发展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在这一体系中,国有农业经济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作为国有农业经济的集中体现和骨干力量,农垦始终走在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的前列,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国家队和排头兵,可以说是体量不大历史贡献大、份额不大示范带动作用大。《意见》将农垦战略定位上升到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济体系、基本经济制度和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体现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